提单(B/L)是什么?类型与使用方法
提单(B/L)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在适用情况下,它还具有物权凭证功能,涉及货物占有权利及其转让。交付要求取决于单证类型和条款;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提单具体有什么作用?
从中国海运货物时,提单记录运输信息,并证明运输约定。它在货物交付中的作用取决于单证类型和条款。
货物收据:确认收到单证所述货物,具体以单证措辞及保留记载为准。它不能证明密封集装箱内的产品符合采购规格。
运输合同证明:载有或证明运输条款,包括承运人的责任。这些责任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下承担的义务不同。
物权凭证:可转让提单可通过所需的背书和交付,转让与货物占有有关的权利。持有副本不能证明拥有货物所有权;应区分单证项下的权利与买卖合同下的所有权。
提单有哪些类型?先分清这些名称
这些名称分别涉及正本要求、放货安排、签发主体或可转让性,可以相互重叠。电放是一种放货方式;海运单则是另一种运输单证。
| 名称 | 含义 | 需要确认什么 |
|---|---|---|
| 正本提单 | 按适用的交单及交付条款使用的正本运输单证。 | 正本由谁持有、是否需要背书,以及应在哪里提交。 |
| 电放 | 满足签发人的正本交回要求后,授权目的港无需收取正本提单即可放货。 | 是否已经取得放货授权,而不只是提交了申请。 |
| 海运单 | 记名、不可转让的货物收据及运输合同证明,不是物权凭证。 | 记名收货人,以及承运人对身份核验和交付的要求。 |
| 货代提单(HBL,分单) | 通常由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向其客户签发。 | 签发主体,以及负责该票货物的目的港代理。 |
| 船公司提单(MBL,总单) | 由船公司签发;拼货运输时,单上可能列明货代或其代理。 | 分单项下的货物如何对应总单项下的运输。 |
| 记名提单 | 指定具体收货人,不可通过背书转让。 | 是否仍须提交正本。不可转让不等于自动免交正本。 |
| 指示提单 | 按指示签发,可通过所需的背书与交付转让。 | 由谁背书,以及适用哪些正本单证要求。 |
从中国进口时,提单怎样使用?
订舱前,与供应商及货运服务商约定单证类型和放货方式。如果付款涉及银行,应先核对银行的单证要求,再决定是否使用海运单或办理正本交回。
运输指示提供编制单证所需的信息。正式签发前应核对草稿,具体核对项目见提单草稿检查指南。
按适用流程传递并提交所需正本、取得电放授权,或满足海运单项下记名收货人的提货要求。仅有草稿或普通邮件扫描件,不能证明已经获准提货。
到港前,向签发人或目的港代理确认单证放货要求,并安排清关和配送。承运人放货、海关放行及实际提货是不同环节。
如果货代签发了分单,应确认由谁协调对应总单的放货。参见货代提单、船公司提单与目的港代理。
为什么供应商要求先付尾款再放单?
双方约定“付清尾款后放单”时,供应商可以在收款前保留对正本的控制,收款后再交付正本或安排交回。Maersk 将收到商业发票款项后办理提单交回列为其电子放货服务的一种用途;这并非所有交易统一适用的付款规则。
采购合同应明确“放单”或“放货”的具体含义:寄出正本、提交电放申请和取得放货授权是不同节点。同时约定单证费及放货相关费用由谁承担。
运输单证不能证明产品质量。验货证据和付款条件应另行约定。海运单项下的交付无需交回具有物权凭证功能的正本,因此不具备同样的单证控制机制。
不能把“运费预付”视为货款已付的证明。这一记载涉及运输费用。
简短示例:从中国运往大不列颠
假设买家从中国进口货物,最终送到剑桥。买家核对草稿、按约定付款并确认单证放货要求,报关代理同时准备申报。
确定海关完税价格时,应计入运至货物进入英国地点的相关运输及保险费用;直接海运至英国时,该地点为英国进口港。进口增值税计税价值以海关完税价格为基础,加上适用的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本身,并计入运至英国第一目的地的相关附带费用。如果进口时已知还要运往英国境内另一目的地,也须计入该段运输产生的相关附带费用。已经包含的费用不要重复加计。
应将商业发票、费用凭据与提单一并保存。仅凭运输信息,不足以确定海关完税价格及进口增值税计税价值。
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为适用该法而区分可转让提单与海运单,并在规定条件下赋予有关主体运输合同项下的诉权。这些英国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全球通用的交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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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货出现问题时,该看哪份指南?
临近到港仍未确认放货,可查阅货物等待提单放货怎么办。
正本遗失时,应联系签发人确认处理要求,并参照承运人遗失正本提单的处理指南。不要默认补发扫描件就会被接受。
调查尚未完成的环节时,将采购约定、正式运输单证、付款凭据和放货确认放在一起核对。
资料来源
承运人及货运服务商资料支持单证与放货说明;ICC 资料支持清洁单证及信用证项下单证与货物的区别;HMRC 与英国法律资料支持英国示例。承运人的具体流程以其条款和服务为准。下方保留了原有 CBP 参考链接,但本次审核无法访问,未将其作为核实依据。
常见问题
供应商发来了提单电子文件,我就能提货了吗?
仅凭收到文件还不能判断。先确认它是草稿、副本,还是通过签发人授权的正本流程提供的文件,再向签发人或目的港代理核实尚未满足的放货要求。
电放和海运单是一回事吗?
不是。电放是在满足签发人的正本交回要求后,授权目的港无需收取正本即可放货。海运单是另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不具有物权凭证功能。
记名提单上写了我的名字,是否就可以直接提货?
列为收货人不能证明已满足全部交付要求。应向签发人确认提交正本、身份核验及授权方面的要求。
供应商发来提单草稿,我应该马上付尾款吗?
应按约定的付款节点处理。草稿用于核对拟签发的单证内容,不能证明正式单证已签发、产品质量合格或放货完成。付款条款不清楚时,先明确再付款。
清洁提单能证明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吗?
不能。“清洁”是指单证没有明确记载货物或包装存在缺陷的条款或批注,并不证明货物符合订单,也不能证明密封集装箱内部货物的状况。
我必须同时拿到货代提单和船公司提单吗?
并非每票货物都涉及分单。如果签发了分单,应确认你须凭哪份单证办理交付,以及由谁协调对应总单的放货。
供应商说已经放货,是不是也清关完成了?
这不能证明已完成清关。安排提货前,应请货运服务商分别确认承运人放货及海关放行的状态。
资料来源
- Maersk:提单的定义、功能与付款关系
- Maersk:提单、运输指示与电放
- Maersk:提单与海运单的区别
- Maersk:提单交回与电子放货
- Maersk:货代提单条款、可转让性与货物描述
-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保留原参考链接;审核时无法访问,未作为核实依据
- 英国官方法律数据库:《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单证定义与合同权利
- HMRC:海关完税价格中应计入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 HMRC:以海关完税价格计算进口增值税计税价值
- FedEx Trade Networks:分单与总单的定义
- Maersk 新西兰:分单服务与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
- ICC:UCP 600 中单证与货物的区别及清洁运输单证
- DHL Freight:运费预付
- Maersk:运输单证、授权打印、草稿及正本遗失
- 英国政府:货运代理、运输单证与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