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仓库、没有商业地址,能从中国进口吗?
通常可以。英国官方规定:要申请进出口商编号,企业需要在进口目的国拥有经营场所,而注册办公地址、总部、常设营业机构都算数。注册在你自家地址的有限公司属于已设立。真正卡住人的是物理那一端:一个整柜由大挂车送来,而那辆车在你住的地方卸不了货。
就进出口商编号而言,一个注册办公地址就算「已设立」。真正的障碍不在法律层面;别人提出用他的编号帮你进口,同样不在。

「已设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住宅地址往往过得去
大家担心的那道门槛是进出口商编号。英国官方讲得很直白:要申请进出口商编号,你的企业通常需要在进口或出口所涉国家拥有经营场所,这被称为已设立。随后它列出了什么算经营场所:注册办公地址、总部,或者常设营业机构——也就是你的部分海关相关活动在此发生、人力与技术资源常驻于此的场所。
注册办公地址排在这份清单的第一位,而注册在住宅地址的有限公司就有一个。在家办公的个体经营者,其经营地点正是海关相关活动发生、资源所在之处。这两种情形都不需要你在工业园区租一个厂房单元。
如果你确实不符合资格,官方给的是后果而不是变通办法:你需要指定他人代你办理海关事务,而该编号由那个人取得,而不是你。这句话要慢慢读,因为下一节讲的就是它意味着什么。
「用我的编号帮你进口」这个提议
迟早会有人提出用他的编号把你的货带进来,说是替你省事。答应之前,先看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债务的说法:为进口货物作出报关的个人或机构即为债务人,也就是说,海关债务由他承担。
官方把代理分成两类。直接代理下,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海关债务由委托人单独承担;只有在委托人给出明确指示而代理人犯了故意或不合理的错误时,代理人才承担连带责任。间接代理下,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为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官方还提示:未在报关单上写明代理类型、或未获授权担任代理的人,视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
可操作的理解是:报关单决定了海关在跟谁打交道,因而也决定了这票进口产生的单证归谁。在第一票货之前就把代理类型写进书面约定。官方要求保留代理与委托人之间所约定类型的书面确认,而谈这件事最便宜的时机,是任何一箱货开船之前。
| 你的位置 | 谁是申报人 | 你手上该有什么书面文件 |
|---|---|---|
| 已设立,自有编号,由代理代你申报 | 你,由代理代表 | 双方确认的代理类型 |
| 已设立,自有编号,自己申报 | 你 | 无需额外文件,但报关单对错由你负责 |
| 你自己不符合申领资格 | 你指定的那个人,编号由他持有 | 他负责哪些事,以及一旦拆伙货怎么办 |
没人提起、直到订车那天才出现的障碍
法律这一侧通常没问题,送货那一侧才是。整柜由大挂车送来,司机没有卸货义务,而一条两侧停满私家车的住宅街道不构成交货点。二十个托盘必须在车停留的那几个小时里有地方可去。
常规解法是:共享仓库、第三方物流、送到履约中心,或者干脆走拼箱,让货代把整票拆开、由小车送达。我们的海运与空运的取舍一篇讲了这个选择在什么时候会改变整笔账。
下面这句话会让我们少做生意。如果这是你的第一单,而你连一个托盘都没地方放,诚实的答案往往是把订单下小一点,而不是想办法多存一点。更小的第一单能用零头的钱把供应商、单证和交付都试一遍;它同时也意味着按订单金额提成的人拿得更少。我们宁愿说出来,也不愿看着第一个柜子停在住宅区街边。
推论是:进出口商编号要在下单之前拿到,而不是等货在海上漂着才去办。我们的首次下单清单把它排在很靠前的位置,原因就在这里。
常见问题
个体经营者能进口到自家住址吗?
进出口商编号的规则里没有一条禁止。官方要求在进口所涉国家拥有经营场所,并列出注册办公地址、总部,或海关相关活动发生、资源常驻的常设营业机构。在家经营的生意可以满足这一条。难的那一半是送货。
有货代提出用他自己的编号帮我进口,这正常吗?
这种情况有,也不必然有问题,但它改变了海关在跟谁打交道。官方规定作出报关的人即为债务人,须承担海关债务,并区分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在货物起运前,把适用哪一种写成书面约定。
进口一定要有有限公司吗?
不需要。就进出口商编号而言,已设立说的是经营场所,不是公司形式,个体经营者也可以持有编号。我们关于个体经营者进口的那篇讲了责任随之落在哪里——那才是值得花心思的部分,而不是注册本身。
如果我的地址收不了整柜怎么办?
走拼箱、送到第三方仓库或履约中心,或者把订单下小一点。第一个柜子是发现大挂车开不到你家门口的最糟时机,而司机没有义务替你解决这件事。